清军将新疆基本收复之后贷款炒股贷款时间,便着手与俄国谈判交还伊犁。1878年6月22日,清廷下旨任命崇厚为出使俄国钦差大臣,来京陛见。之后又令崇厚“作为全权大臣便宜行事”,给予其极高的优待。崇厚赴俄后,于1879年10月,签订了丧权辱国的《里瓦几亚条约》。消息传回国内,舆论一片哗然。全社会在对于如何与俄国交涉、严惩崇厚上,产生了争论。
一、对“崇约”的态度
早在1878年10月2日,翰林院侍讲张佩纶就上奏,建议崇厚由陆路赴俄,“宜身历其地体察形势”,并与左宗棠“定议而后行”,方能知己知彼。同时,他提出不宜给崇厚“全权大臣便宜行事”之权,认为“全权而兼便宜,则其权不限于一事。设有关系重大、利害未及详审者,俄人劫制行人,要以一言立决可否,使臣负咎不足惜,如大局何?”一旦遇到重大情况,使臣决策失误,中国利益将会受损。朝廷应该谨慎起见,“予以便宜之实,而不假以便宜之名”。
但是,他的建议并没有得到朝廷的重视,11月,崇厚仍由海路前往俄国。1879年10月8日,崇厚签约各款内容传回国内后,总理衙门即经审议,认为所定条约于中国不利者颇多,“乃竟轻率定议,殊不可解”。目前进退两难,“允行则害若彼,不行则害若此”。因此,请求朝廷令左宗棠、李鸿章、沈葆桢等人筹商。
其中,李鸿章对俄持妥协态度,他在复奏中首先承认了崇厚所订条约使中国界务、商务等方面损失极多。但指出崇厚拥有“全权便宜行事”之权,现已与俄国签字,中国“若先允后翻,其曲在我”。他强调中国外交,不能处于理亏方面,如果中国不同意换约,极有可能引发中俄边衅,“中俄接壤之处约万余里,兵衅一开,其所要求恐仅照现议而不可得者,况防不胜防”。而英、德、日本等国,更会伺机而动。“是崇厚所定俄约,行之虽有后患,若不允行,后患更亟”。
他认为如今也只能“随宜设法,徐图补救,并宜稍示含容,免使他国闻之,长其效尤之计”。12月30日,李鸿章又致函总理衙门,为崇厚订立条约进行开脱。他提到俄国沙皇“相念两国多年和好”,才同意议还伊犁。如果中国将已订之约“再议更改”,则必定不会允许。他还极力淡化中国在边界上的损失,称“所稍吃亏者,仅伊犁南边两山之间一带空地”。同时,李鸿章还对左宗棠大军战斗力表示质疑,甚至称其“军心不固,外强中干”,如果贸然与俄国决裂,“深为可虑”。要求总理衙门“主持大计,勿为浮言所撼惑”。而左宗棠等人则极力反对接受“崇约”,力言其弊。沈葆桢先于10月19日复奏,认为“崇约”万不可行,中国“所得大不偿所失,且名为得者实则毫无所得,而后患正不可知”。
1879年12月4日,左宗棠上奏反对妥协求和,他认为俄人不讲信义,“断难望其守约而持久”。同时,“崇约”更导致伊犁为俄国居,中国仅能在名义上收回伊犁。他对此痛心疾首,“兹一矢未闻加遗,乃遽议捐弃要地,其所欲,譬犹投犬以骨,骨尽而噬仍不止。目前之患既然,异日之忧何极!”左宗棠提出中国应“先折之以议论,委婉而用机;次决之以战阵,坚忍而求胜”,以外交手段为主,先进行谈判。同时,充分做好军事斗争的准备。
1880年1月4日,金顺也奏称,崇厚所议条款中“必不可允者七”。他建议朝廷令总理衙门或左宗棠,再次与俄国交涉,同时严整军备,“以防不虞”。不仅如此,朝廷官员也开始纷纷弹劾崇厚,反对签约。1880年1月2日,翰林院侍读学士黄体芳首先上奏,认为崇厚“专擅误国”,要求朝廷“重治其罪”。1880年1月16日,时任司经局洗马的张之洞也上奏力陈,反对签约。
他认为条约中“不可许者十”,俄国贪得无厌,“崇厚允之可谓至谬至愚”。指出文武百官无人不知条约之危害,“所以不敢公言改议者,诚惧一经变约,或召衅端”。但他认为这些都不足为惧,“不改此议,不可为国”。提出改约要“计决”“气盛”“理长”“谋定”,要求朝廷整修武备,处死崇厚,对俄国的挑衅决不能忍让,否则“各国相逼而来,至于忍无可忍、让无可让,又将奈何?”
二、对崇厚的处理
反对“崇约”的声音越来越大,形成了一股强大的舆论。1880年1月2日,朝廷下旨将崇厚“交部严加议处,开缺听候部议”。1月17日,又将崇厚“革职拿问,交刑部治罪”。到了2月,清廷再次下旨任命曾纪泽为钦差大臣,前往俄国重新谈判。在舆论压力之下,清政府将崇厚定为斩监候。当清政府对崇厚议罪后,俄国驻华公使凯阳德即到总理衙门质问,最先开始与中国交涉。
英法等国也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,不断向清政府进行施压、游说,促使清政府对俄妥协。英、法、美、德四国公使甚至同日向中国施压,对中国“因定约不便依议,即将使臣拿问严办”,纷纷表示质疑。4月上旬,总税务司赫德也告知总理衙门与李鸿章,俄国派兵船来华,意在封锁中国海口。此外,威妥玛也奉英国女王之名,请清政府“宽免崇厚之罪”,他大肆营造紧张氛围,渲染俄国将因此与中国失和。在国外势力的游说与压力之下,清政府对如何处理崇厚,再次进行了争论。一部分大臣主张接受英法等国调停,宽免崇厚罪责。
1880年5月19日,李鸿章与总理衙门商议,“宽免崇厚罪名以固邦交”。5月23日,他再次致函总理衙门表示,“鸿章非敢避谤,亦非畏用兵,惟念办理洋务以了事为要义,目下东西洋谣言日起,势将酿成衅端,既有英君与威使雅谊关照,似不妨因而用之”。他不断向总理衙门表示英法两国能够帮助中国改约,认为接受调停是最稳妥的措施。而两江总督刘坤一也与李鸿章意见相同。
5月31日,刘坤一抵达天津时,就曾与李鸿章商议此事。他认为“此系转圜好机会,不可错过”。到京之后,刘坤一又向总理衙门“力陈李鸿章前说”,表示两人意见相同。并转交了李鸿章的密函,信中内容较前次“言尤激切”。
经过与李鸿章、刘坤一多次商议后,恭亲王奕也于6月15日以总理衙门名义上奏,主张接受英法调停,宽免崇厚。向朝廷解释,“就中国朝政而论,治臣下以应得之罪,诚与外人何干?惟事关交涉,实有不能不权其利害而因时制宜者”。更认为赦免崇厚“即不足以伐俄人之谋,实足以结英法之好”。此外,闲赋在家的郭嵩焘也通过李鸿章向朝廷递折,认为“国家办理洋务,当以了事为义,不当以生衅构兵为名”,主张令崇厚“报捐充饷赎罪”,避免激怒俄国。
与此同时,“接受调停,宽免崇厚”的观点,也遭到了激烈反对。1880年6月18日,黄体芳上奏表示,如果听信英法,将崇厚赦免,则“国家之刑章为不足凭”,国家纲纪荡然无存,有辱国体。况且英法等国的调停未必可信,“至于能否改约,亦无把握,徒损国威,并无实”。同日,詹事府少詹事宝廷也上疏反对宽免崇厚。于是,慈禧下旨令朝臣议奏总理衙门、黄体芳、宝廷所上折片,但众人依旧议论不一。
其中,太仆寺少卿钟佩贤主张先由总理衙门告知英法公使,中国同意赦免崇厚,但日后处理,权仍在中国。内阁侍读学士胡聘之、国子监祭酒王先谦则建议,“将崇厚暂免死罪,仍行监禁”,等曾纪泽与俄国谈判有成后,“再行酌量办理”。醇亲王奕譞态度较为折衷。一方面,他认为如果由俄国提出赦免崇厚,中国则不能允准。而现在为英法等国“从旁调停”,则当“维系其心,莫使望”,接受英法调停。
一方面,他又借英法之力与俄国谈判,表示质疑。他认为“外洋彼此侵伐,固为常态,而独于中国交涉,彼必合力削,即偶事调停,亦从无强抑彼族、偏护中国之事”,希望朝廷“详审机宜,勿贻后悔,方为妥协”。礼亲王世铎等人也奏称,“此次所议,系中外全局所关”,请求朝廷将崇厚罪名“量予减等”,以此“释外国之嫌”。同时,继续与英法两国公使商议,请求其调停改约。
而张之洞继续上奏反对,他感叹“今者俄人恫喝,英法居间,首以赦免崇厚为请,而南北洋大臣张皇入告,权臣不再计,廷议无深谋,既无能战之人,安有万全之策。睹此时局,不胜愤惋!”翰林院修撰王仁堪等人也上奏反对赦免崇厚,认为“朝廷行赏岂外人所可持其权”,如果使外国干涉中国内政,则“人人得援外交以自固”。
要求朝廷“明示中外,以崇厚罪案万无可翻,严饬枢臣,实筹补救,勿存图便徇私之心;严饬疆臣,修防边圉,预为有备无患之计;严饬曾纪泽,速赴俄邦,反复辩论,更定修约,毋稍怯懦。”
三、结语
清朝已经谈判并签署了数个屈辱的不平等条约,不过,那些都是城下之盟。而这次,却是因为外交官员的无能和天真而丧权辱国,慈禧太后拒绝承认该条约,并将完颜崇厚斥为卖国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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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记者 刘成)
清廷的“主战派”强烈要求处死崇厚,为他求情的是西方国家的外交官。很多人担心,一旦崇厚被杀,俄国将会借机入侵,或者,清廷一旦变得好战,可能会拒斥它此前同西方签下的其他“不平等条约”,引发新的冲突。最终,清政府不得不采取了折衷的办法贷款炒股贷款时间,下旨“暂免斩监候罪名,仍行监禁,俟曾纪泽到俄国后办理情形如何,再降谕旨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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